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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

公司网站建设汇编作品保护

发表日期:2023-12-08   作者来源:www.kmgiq.com   浏览:0   标签:    

汇编作品保护的是信息的集合,其本身不可以脱离被汇编的内容而独立存在。在电子媒介亚洲公司诉全球制造商系统公司案中,原告觉得其网站首页的栏目设计及结构布局具备独创性,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被告网站中的具体内容虽然语气并不相同,但栏目设置与其一一对应,结构布局亦极其相似。原告倡导被告侵有其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事实上就是需要保护反应器独创性编排方法的栏目设置本身。对此,法院指出:汇编作品是对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汇编。 应注意的是,这一汇编应是指对上述客体所体现的内容的汇编,而其中内容强调的是汇编人所选择或编排的应是汇编材料所提供的信息,而非其他如最后形成的汇编结果没办法使别人从中获得具体的信息,则因该汇编没办法被认定是对内容的汇编而最后没办法构成汇编作品对于涉案网页中的栏目名字,其只是对该网站中不同栏目的具体分类,其具体信息源自各栏目项下的具体内容,而非栏目名字,别人从栏目名字中亦没办法得知具体信息对于上述要点的选择和编排没办法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 在该案中,法院明确认定包含栏目名字和栏目分类在内的栏目设置本身因为脱离了具体的信息内容,不可以够作为汇编作品遭到保护。假如侵权者抄袭网页之后,保留有关的栏目设置,而将具体信息的内容作简单替换,这样的情况显然很难通过汇编作品对权利人提供保护,在进行了具体内容的替换之后,非常难将两个网页认定为构成实质性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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